自2024年12月1日起,人社部正式实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的融合集成,通过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信息加载至社会保障卡中,依托社会保障卡的各项功能,为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申请网址是否发生变化?
答:无变化。申报地址为: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fwp.safea.gov.cn/lhgzweb/
二、证卡融合操作系统有哪些变化?
答:操作界面发生变化:
1. 取消境外申请工作许可(入境后)环节;
2. 取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遗中发布遗失公告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遗环节;
3. 取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中工作许可通知注销业务。
三、业务流程是否发生变化?
答:是,主要受影响的业务是境外申请工作许可业务。境外申请工作许可业务取消入境后流程,业务结束后直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单位可自行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此文件,待申请人入境后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文件上二维码自行注册领取电子工作许可。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时需携带境外工作许可所有材料原件至外专局窗口核验材料原件,材料不齐将不予受理。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3楼G40窗口
电话:0532-66200867
其他业务类型不受影响。
四、不再持有实体《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后如何查询工作许可信息?
答: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外国人工作许可信息。电子社保卡加载的外国人工作许可信息与实体《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加载的信息一致。
五、如何注册电子社保卡?
答:外国人入境后,通过手机下载电子社保卡APP,使用姓名、工作许可号码或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注册登录,经实名、实人核验后,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外国人姓名填写规范应与办理工作许可时保持一致。
六、证卡融合是否强制外国人购买社保?
答:关于购买社保问题详情可咨询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已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中在途业务是否受影响?
答: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中的在途业务,可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八、已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中的在途业务是否受影响?
答:已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在途业务,系统在2024年12月1日上线后,已将此类办件统一退回至《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预审环节,由审批机关重新审批。用人单位可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左侧菜单【我的】中的【我的在办件】进行查看。审批通过后,需下载新版的《工作许可通知》,并注册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申请人应按照第三点的要求到受理窗口进行材料验核并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九、未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中在途业务是否受影响?
答:对于已办结《工作许可通知》,但未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办件,用人单位需要在申报端左侧【换发新版工作许可通知】菜单中,重新提交相关业务,由审批机关重新审批。审批通过后,需下载新版的《工作许可通知》,并注册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申请人应按照第三点的要求到受理窗口进行材料验核并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持有实体工作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证已审批通过但尚未取证的外国人,如何换发电子社保卡?
答:对于持有尚未到期实体工作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证已审批通过但尚未取证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可在申报端的【换发电子证照】功能菜单处进行提交操作。提交完成后,审批机关将对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注册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
十一、证卡融合申请境外工作许可(90日以上)对合同是否有特殊要求?
答:是,申请境外工作许可(90日以上)业务的,应提供中文合同(境外派遣人员提供跨国公司派遣函、任职证明),应当包括甲乙方信息、工作地点、职位、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盖章页(签字)等必要内容。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①合同生效日必须在提交申请之日起的90天内;②境外工作许可申请后合同信息无法修改,申请人入境后如需修改合同起止日期需注销后重新办理。
十二、证卡融合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对照片是否有特殊要求?
答:是,需提供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格式,大小40K—120K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x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x560(高)像素、24真色彩。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照片需符合ICAO 9303国际民航组织标准。
十三、因超龄无法购买社保,证卡融合后超龄人员是否可以正常领取电子社保卡?
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