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手续,市外专局自2024年7月1日起启用“青岛市外国专家局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等文书经审批通过后直接加盖电子印章,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效力,以上相关文书可由用人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下载后打印使用(建议彩色打印),无需前往窗口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按照原程序线下办理。
特此通知。
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2024年6月25日